资讯
民政部:禁止不具资格的组织或个人以慈善名义回收废旧衣物
日期:2022-03-18
浏览:
来源:
作者:民政宣
近期,个别社会组织、企业、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,打着“慈善”“公益”等名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活动,有的还将公众捐赠的旧衣物销售牟利。这种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(以下简称慈善法)的规定,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,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。现作出如下提示:
一、为慈善目的,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,属于公开募捐活动。根据慈善法的规定,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。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。
二、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,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,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,公布本组织名称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、备案的募捐方案、联系方式、募捐信息查询方法,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,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声明: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传统文化门户网系信息发布平台,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。
热点信息
-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落实...
-
9月9日,“知音湖北 博物之旅”活动启动仪式在武汉辛亥革命博物院举行,开启武汉博物馆之旅。 本次...